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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钢集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27号整改任务通过验收认定的公示


   来源: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 2020-11-05

太钢集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27号整改任务已于2019年10月16日通过验收认定,现按照太原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环督〔2020〕43号)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11月5日-11月11日。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